
在日前召开的“中国游戏产业年会”上,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表示,目前网络游戏中“盗号”现象严重,该行为无异于现实中的偷窃。他同时表示,“提供非法盗号交易的第三方C2C交易平台应该提高法律意识。”
这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第三方C2C交易平台首次明确发出严厉警告。有消息说,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联合公安网络监察部门,加大对网络游戏盗号行为的打击力度,保证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此前在国内最大的C2C网站淘宝网络宣传中,类似“三折Q币”、“极品游戏装备”之类的宣传语经常可见。
业内人士认为,尽管C2C交易平台从不主动参与QQ号、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的自由买卖,但这种网站万一疏于监管,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网络法律学者张樊表示,根据2006年7月1日出台的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C2C交易平台仍然属于互联网信息内容提供商,它与门户网站、搜索引擎等同样遵从“过错责任”原则。
也就是说,如果网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和传播了侵权、违法信息,被告知后及时删除就可以免责,但如果相关权利人告知侵权或违法而不予修正,则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标签: 电脑世界
本文章引用通告地址(TrackBack Ping URL)为: 

本文章尚未被引用。
